食盐碘含量缘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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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碘含量缘何调整

2023-11-22 椰壳活性炭
  • 产品概述

  针对民众的这种疑问,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标准的项目负责人陈祖培表示,除水源性高碘地区外,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是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的。有数据表明,我国食盐中碘含量有下调的余地,但只是小幅度下调,而不是大幅度下调。此外,他还表示,食盐中碘含量的调整在我国已经进行了三次,此次将是第四次调整,每次都是根据全国监测数据来进行调整,今后也有可能在此基础上做调整。

  记者在《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看到,食盐中碘含量的第一次调整是1996年,其中规定碘含量的上限值不允许超出60毫克/千克。该规定是基于1995年全国碘营养监测中发现,由于对食盐中碘含量没有规定上限值,导致部分地区的盐碘含量过高,有的高达100毫克/千克,因而做出了当时的调整。

  第二次调整在1997年。当年全国碘营养监测结果为:儿童尿碘水平为330微克/升,提示儿童尿碘水平大幅升高,这是由于向重点人群滥补碘(乱用加碘保健品和碘油丸)所致。卫生部及时要求碘盐覆盖率已经大幅度提升的多数地区,停止碘油丸的投服,同时提出“科学补碘”的原则和口号。

  第三次调整在1999年。当年的全国碘营养监测结果发现,儿童尿碘水平为306微克/升,处于偏高水平。我国专家经讨论和论证,在世界首次提出把尿碘水平降至300微克/升以下是可接受的碘营养水平,这样既能向人群提供足够的碘,又把副作用的危险性降至最低水平。2000年我国将生产环节的碘含量出厂不低于40毫克/千克下调为平均35毫克/千克。

  为此,陈祖培表示,通过调整,儿童尿碘水平在2002年和2005年两次全国碘营养监测中显示分别下降至241微克/升和246微克/升,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此外,也有报道称,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普通人群碘营养水平适宜标准为尿碘中位数在100微克/升-200微克/升之间,孕妇人群的碘营养不足标准为小于150微克/升。2009年我国沿海地区调查显示,上海、辽宁、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成人、乳母和儿童的尿碘中位数都在100微克/升-250微克/升之间,碘营养状况总体上是适宜和安全的,但尿碘水平偏低个体比例比较高,尤其是孕妇,尿碘水平低于150微克/升的人群比例为46%。

  那么,在我国众多省区市中,到底哪些地方属于高碘地区,而哪些地方又缺碘呢?

  《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做出了这样的统计:全国有约5个省区市(安徽、河南、湖北、广西、云南)处于过量水平;16个省区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江西、山东、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宁夏)处于大于适宜水平;处于适宜水平的仅9个省区市(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甘肃、青海、新疆和新疆建设兵团)。因此,有下调余地。

  中国海军总医院主任医师郭启煜教授指出,当初强制推行在食盐中加碘的目的是消除民众的碘缺乏病,但跟着社会的发展,许多地区已经不存在缺碘的情况了,而且关于补碘过量的病例也很常见。因此,将食盐碘强化量调低的做法是非常有必要的。

  北京协和医院内分泌专家戴为信教授也表示,此次修改最大的亮点就是给碘盐中碘含量的标准划定了浮动的范围,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定适合本地的食用盐碘含量中等水准;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允许范围为碘含量中等水准±30%。”此外,他还指出,由于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的提升,摄入碘的方式逐渐增多,从很多加工食品中都可以补碘,因此食盐中碘的含量应适当降低。

  碘是一种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中缺乏碘而引起的疾病。很多人认为,在食盐中添加碘大多数都用在预防甲状腺病,也就是俗称的“大脖子病”,而事实上,缺碘还能引起其他严重的疾病。

  据戴为信介绍,碘缺乏病不单单是人们常说的甲状腺肿大,其对智力的损害才是最大的危害。如果孕妇缺碘,不但会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胎儿先天畸形,更重要的是,会严重影响胎儿大脑的正常发育,而且危害一旦形成,后期再补碘也已经于事无补。

  据了解,我国曾是世界上碘缺乏病流行严重的国家之一,其广泛分布,受害人群众多,严重危害人口素质和社会经济发展,因此,碘缺乏病已经从一个单一的疾病上升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等法规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相继出台。自全民实施在食盐中加碘之后,碘缺乏病得到了有效的预防,更重要的是,儿童的智商总体大幅度的提升了。

  根据相关研究测算,正常成人每天碘的适宜供给量为150微克;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碘的适宜供给量为每天200微克;0至12个月的婴幼儿的适宜供给量为每天50微克。

  美国有媒体指出,全世界目前有近1/3的人口不能从食物和水中摄取足够的碘,而最有效和成本最低的补碘途径就是在食盐中添加碘。目前,已有中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很多国家使用这种方法。

  然而,碘的作用虽然很大,但也并不是适用于全部人群。碘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它在能够预防上述疾病的同时,如果过量食用,同样能带来一定的副作用。

  在郭启煜看来,我国在不一样的地区碘分布状况不均衡,通常情况下,沿海地区的居民存在碘缺乏问题的很少,因此该人群如果长期食用碘盐则同样会带来一定的甲状腺疾病的风险。碘过多可能会导致诸如高碘甲状腺肿、碘致甲状腺功能亢进、碘致甲状腺功能减低甚至是甲状腺肿瘤等疾病;而西部地区和部分山区则是碘缺乏较严重的地区,该地区人群必须食用加碘盐。

  据其他新闻媒体报道,原中国医科大学校长滕卫平领导的科研小组从1999年开始,进行了一个为期5年的“碘摄入量对甲状腺疾病的影响”的项目,得出的结论显示:缺碘和富碘都可能会导致甲状腺疾病。

  记者在查阅《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时也看到这样的内容:碘过量对健康的潜在危害:在实施食盐加碘的10年内,碘过量可使甲亢的危险性提高;可使隐性的甲状腺自身免疫性疾病转变为显性疾病。

  为此,有有经验的人指出,对那些患有甲状腺肿瘤、甲亢等甲状腺系统疾病的患者或有家族遗传史的人群来说,就要控制好含碘食物的摄取量。同时,还能够最终靠自己加工无碘盐的方法将碘盐中的碘成分去掉,其方法也很简单,就是先将碘盐撒入锅中,在火上加热约五分钟后,食盐中的碘便会充分挥发出去。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常务副院长胡永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标准的出台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我们也需要注意到哪些地方缺碘、哪些地方不缺;哪些人需要多补、哪些人需要微补、哪些人不用补,根据不同地域制定出不同的碘含量标准,这样才可以更客观和更细致。此外,胡永华还认为,随着卫生部门不断地调研分析,新的标准还会陆续出台。

  事实上,在市场上同时供应碘盐和无碘盐的做法早已被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用。如法国、意大利等阿尔卑斯山区曾广泛流行碘缺乏病,在多年推行碘盐之后,如今碘缺乏病已得到基本控制,因此意大利、法国、德国、西班牙等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食盐销售部门都会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加碘盐和非加碘盐两个品种,有的地方还为民众提供详细的吃的方法,使人们能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

  滕卫平曾表示,强制实行全民食用碘盐的国家很少,大多数国家还是在市场上同时供应无碘盐和碘盐,让群众自由选择。

  有媒体报道,在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家庭碘盐食用率只有53%,低于全球水平的70%,但那里的碘缺乏病却远远低于亚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由此可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让民众在知情的前提下进行自由选择,是防治碘缺乏病的有力手段。

  此外,记者在查阅相关资料时还发现,去年7月,南方某刊物曾发表了《碘盐致病疑云》的报道,并引发了人们对食盐加碘政策的讨论。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姚中秋指出,如果百姓能够及时了解碘缺乏、碘过量的危害,并让百姓自己拥有选择碘盐或无碘盐的权利,或许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

  此外,有学者建议,随着我国居民饮食习惯、饮食结构以及保健意识的不断提高,可以从其他食物如肉类、海产品中充分补充到碘。因此,相关部门可以在普及碘知识教育的前提下,实行碘盐与无碘盐同时进入市场的做法。具体做法不妨先在部分发达城市进行试点,在这些城市广泛开展碘缺乏病方面教育的同时,对居民碘营养状况加强监测,出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预案。通过试点可以积累到相关经验,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碘盐与无碘盐并销的策略。对于那些缺碘的地区,在补碘的同时也要尊重当地民众的知情权,其中既包括将碘缺乏的危害向公众告知,也包括将碘盐和无碘盐的选择权赋予公众。

  有市民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对地区盐业部门而言,首先要做的就是在积极调查当地碘缺乏状况的基础上,还要开展补碘方面的知识宣传,让民众依据自己需要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避免盲目补碘的情况发生。此外,对于当前市场上所销售的号称加硒、加锌的营养盐,有关部门也应该进行有效的管理,因为这些盐中所添加的各种微量元素,到底是哪些人需要补、哪些人不需要补,都没明确的规范,因此也应该向民众普及这方面的知识。

  此外,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于碘盐的垄断,也引起了民众的关注。对此民众希望“无碘盐、低碘盐、高碘盐”等各种能够很好的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食盐品种,应当多些出现,任由消费者根据自身的需求自主选择。盐业主管部门所要做的,除了加强食盐品质的监管外,更重要的是将各种碘信息,如各地的碘缺乏情况、哪些健康情况需要补碘或不补碘,调查清楚并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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